据公告(编号2016-030),英达钢构称:“2016年3月24日,…,我司通过
【问】据公告(编号2016-030),英达钢构称:“2016年3月24日,…,我司通过向股东李晓振先生借出资金,…,同时李晓振先生承诺尽快如数归还。李晓振先生回复称,将根据借款协议,结合自身的资金状况,并在与冯文杰先生对相关款项支付达成一致的基础上,争取在2016年7月底前,通过冯文杰先生偿还上述借款。”李晓振挪用英达钢构的资金归个人使用,使其拖欠业绩补偿款。请问董秘(兼董事长)何时归还欠款? 【答】斯太尔:您好,公司已委托律师向法院申请对控股股东相关资产进行查封或冻结,谢谢。¶¶2018-11-15 11:3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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