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地产:中交地产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中交地产资讯
2024-04-29 21: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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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30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24-042

债券代码:148162 债券简称:22 中交 01

债券代码:148208 债券简称:23 中交 01

债券代码:148235 债券简称:23 中交 02

债券代码:148385 债券简称:23 中交 04

债券代码:148551 债券简称:23 中交 06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4 月 29 日 14:5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 13 号院 1
号楼合生财富广场 15 层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结合网络投票方式

(四)召集人: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六)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本公司股份总数为 695,433,689 股,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695,433,689 股。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代理人)共 9 人,代表股份 400,827,45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7.64%。具体情况如下: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2 人,代表股份 363,847,0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份总数的 90.77%。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36,980,409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股份总数的 9.23%。

3、参与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持有公司总股份 5%以下股份的股东,以下同)8 人,代表股份 36,980,5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份总数的 9.23%。

(八)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北京市中洲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提案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具体审议与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关于<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 400,811,25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0%;反对 16,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36,964,30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62%;反对 16,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项议案获得有效通过。

(二)审议《关于<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 400,811,25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0%;反对 16,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36,964,30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62%;反对 16,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项议案获得有效通过。

(三)审议《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的议案》。
同意 400,811,25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0%;反对 16,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36,964,30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62%;反对 16,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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