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30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会后事项的承诺函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地产”、“公司”、“发行人”)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于 2023 年 6 月 6 日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并于 2023 年 6 月 27 日收
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47 号)。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为中交地产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发行人律师,根据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3 号》、《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的要求,发行人律师于 2023 年 11
月 6 日、2023 年 11 月 30 日对发行人本次发行通过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之
日(2023 年 6 月 6 日)至 2023 年 11 月 30 日期间的相关会后事项出具了《北京
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关于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会后事项的承诺函(修订稿)》。本次针对公司自前次会后事项承诺函签署日(2023 年11 月 30 日)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期间的会后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后事项情况说明
(一)公司经营业绩变化情况及核查情况
1、发行人 2023 年度及 2024 年第一季度(以下简称“报告期”)业绩情况
根据公司 2024年 4 月 8 日披露的《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报告》,
公司业绩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同比变动
营业收入 3,246,813.11 3,846,704.88 -15.59%
营业成本 2,907,173.06 3,329,976.40 -12.70%
净利润 -147,221.35 102,232.83 -244.0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167,309.95 3,393.95 -5,029.65%
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171,927.14 -18,630.43 -822.83%
的净利润
发行人 2023 年度营业收入为 3,246,813.11 万元,较去年同期 3,846,704.88 万
元有所下降,降幅 15.59%。净利润为-147,221.35 万元,较去年同期 102,232.83万元有较大幅度降低,降幅 244.0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67,309.95万元,较去年同期 3,393.95 万元大幅度下滑,由盈转亏,同比变化-5,029.65%。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71,927.14 万元,较 2022年同期-18,630.43 万元,亏损金额进一步扩大,同比变化-822.83%。
根据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披露的《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
季度报告》,公司业绩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4 年 1-3 月 2023 年 1-3 月 同比变动
营业收入 345,893.40 268,885.68 28.64%
营业成本 296,397.53 237,356.92 24.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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