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03-31
苏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苏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苏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立场判断,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其他关联方发生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没有违反《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事项发生。
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规定,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2、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独立意见
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建立健全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公司根据内部控制制度设立完善的控制架构,并制定了各层级之间的控制程序,公司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下达的指令能够被严格执行;公司内部控制活动已涵盖公司所有营运环节。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能有效运行,不存在重大缺陷。
3、关于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实际情
况,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兼顾了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同意将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
4、关于公司2017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对《关于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进
行审议表决时,2名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2017 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南京苏浦建设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交易累计金额预计不超过20000万元,与南京苏宁建材设备物流贸易中心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累计金额不超过80,000万元。
交易内容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并按照市场定价原则确定交易价格。
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业务所需;本关联交易价格按市场定价,符合公开、公正、公平的市场商业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独立董事:赵曙明、周 凯、吴斌
2017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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