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龙股份: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审计报告(2012年度)
锦龙股份资讯
2013-04-28 16:5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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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3-03-18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审 计 报 告
(2012 年度)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Zonzun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Co., Ltd._

(电话)TEL: (010)88356126
(传真)FAX: (010)88354837
(邮编)POSTCODE: 100044
(地址)ADDRESS: 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 22 号国兴大厦 4 层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Zonzun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Co., Ltd.

审 计 报 告

中 准 审 字 [2013]1044 号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山证券公司)财务报表,
包括 2012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2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
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是中山证券公司的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2)设计、执行和维

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

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

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

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

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

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注册会计师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和公允列报相关

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

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中山证券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

制,公允反映了中山证券公司 2012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12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




中 准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 李素英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孙光辉


二 ○一 三年三 月六 日




主题词: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审计报告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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