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27
证券代码:000712 证券简称:锦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4-68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正式公开挂牌转让东莞证券 20%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交易概况
(一)本次交易的目的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持有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东莞证券”)60,000 万股股份(占东莞证券总股本的 40%)。为降低公司的负债率,优化财务结构,改善公司的现金流和经营状况,公司拟转让所持有的东莞证券 30,000 万股股份(占东莞证券总股本的 20%,下称“标的股份”)。
(二)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本次交易为重大资产出售,不涉及上市公司发行股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发生变化。本次交易前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均为东莞市新世纪科教拓展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杨志茂先生,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本次交易前三十六个月内,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
(四)本次交易的决策过程和批准情况
1.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1)2024 年 1 月 18 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
(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公开预挂牌转让东莞证券股份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就公司拟转让东莞证券股份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预挂牌。
2024 年 1 月 19 日,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发布了《东莞证券部分
股份转让项目》公告。
(2)2024 年 7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临
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正式公开挂牌转让东莞证券 20%股份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方式转让持有的东莞证券 20%股份。
2.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
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确定本次交易对方后,需获得交易对方内部决策机构审议通过(如需);
(2)确定本次交易对方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方案及与本次交易有关的其他议案;
(3)本次交易尚需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相关议案;
(4)中国证监会核准东莞证券本次股东变更相关事宜;
(5)其他可能的审批、备案或授权(如需)。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将根据公开挂牌结果确定。
三、东莞证券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2818871883
法定代表人:陈照星
成立时间:1997 年 6 月 9 日
注册资本:150,000 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一号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 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证 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融资融券;代销金 融产品。
(二)股东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60,000 40%
2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30,000 20%
3 东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30,000 20%
4 东莞金控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23,100 15.4%
5 东莞市新世纪科教拓展有限公司 6,900 4.6%
(三)财务数据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东莞证券的总资产为 5,248,438.49 万
元,总负债为 4,344,686.87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
903,751.62 万元;2023 年实现营业收入 215,494.46 万元,实现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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