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6-25
证券代码:000712 证券简称:锦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4-57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名称: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
2.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6月24日(星期一)14时30分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6月24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6月24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召开地点:广东省清远市新城八号区方正二街1号锦龙大厦六楼
4.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张丹丹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19人,代表公司股份数为461,922,60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1.5539%。其中:出席现场投票的股东(代理人)5人,代表公司股份数为449,120,20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0.125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4人,代表公司股份数为12,802,4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4288%。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
3.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指派的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提案:
1.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同意461,571,10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39%;反对351,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61%;弃权0股。
该提案获通过。
2.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461,571,10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39%;反对351,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61%;弃权0股。
该提案获通过。
3.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461,571,10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39%;反对351,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61%;弃权0股。
该提案获通过。
4.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461,571,10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39%;反对351,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61%;弃权0股。
该提案获通过。
5.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同意461,571,10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39%;反对351,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61%;弃权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450,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544%;反对351,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456%;弃权0股。
该提案获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461,571,10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39%;反对351,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61%;弃权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450,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544%;反对351,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456%;弃权0股。
该提案获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非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同意460,861,40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38%;反对351,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62%;弃权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450,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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