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龙股份: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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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 20:2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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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6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1)2023年1月,公司2022年度审计注册会计师向公司管理层、独立董事介绍了2022年度的总体审计工作安排,审计委员会成员认真审阅了2022年度的总体审计计划及相关资料,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会计师协商确定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提交的时间,督促年审注册会计师按照审计计划的安排开展审计工作,并在审计计划约定的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

(2)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后,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与年审注册会计师沟通。2023年3月,公司召开2022年度审计初审意见沟通会,审计委员会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关注的问题进行交流。

(3)2023年3月28日,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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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并向董事会建议续聘其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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