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下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方案,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董事会
对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
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有关规定的相关要求,并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建立了符合公司经营特点的内部控制体系。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对外披露。
(一)内部控制评价的依据
为保障公司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持续提高内部控制管理水平,促进企业可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要
求,结合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对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内
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评价。
(二)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职能部门、分支机构以及纳入合并范围的控股子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事项包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及相关实施细则中公司层面控制所涉及的发展战略、组织架构、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等各项流程;业务层面控制所涉及的资金运营、投资、融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担保、财务报告、合同管理、突发事件、内部信息传递和信息系统等业务流程和高风险领域。
重点关注下列高风险领域:战略规划风险、财务风险、投资风险、资产管理风险、成本管理风险、人力资源风险、法律风险。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三)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的程序和方法
1.内部控制评价的程序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的要求,及内控评价工作方案的程序执行。由内审部负责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确定检查工作的范围和重点,由各部门进行自查后提交抽样资料,内审部对抽样资料进行控制有效性测试,必要时进行现场检查测试。对初步认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进行全面复核,按照对控制目标的影响程度判定缺陷等级,编制缺陷评价汇总表。对于认定的内部控制缺陷,结合董事会要求,提出整改意见,要求相关部门及时整改,并跟踪其整改落实情况。内审部以内部控制评价结果和认定的内部控制缺陷等级为基础,综合内部控制工作整体情况,客观、公正、完整地编制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报送董事会审核,由董事会最终审定后对外披露。
2.内部控制评价的方法
内部控制评价过程中采用了穿行测试、抽样和比较分析等适当方法,广泛收集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是否有效的证据,如实填写评价工作底稿,分析、识别内部控制缺陷。
(四)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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