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5-05
浙江双兔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浙江双兔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兔公司”)财务报表,
包括2016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16年度、2017
年度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
公允反映了双兔公司2016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6年度、2017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
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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