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5-11
证券代码:000703 证券简称:恒逸石化 公告编号:2024-046
恒 逸 石化股份 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新增、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0 日采用现场与网
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相关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5 月 10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5 月 10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10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5 月 10 日 9:15-
2024 年 5 月 10 日 15:00。
(二)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萧山区市心北路 260 号恒逸·南岸明珠公司会
议室。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邱奕博先生。
(六)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集人的资格合
法有效。
(七)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18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196,526,43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8477%。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1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400,471,542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345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17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796,054,89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5018%。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的股东
(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15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51,254,6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3223%。
(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保荐代表人等出席或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
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 2024 年 4 月 20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告编号:2024-031)。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2,195,798,71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69%;
反对 241,9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0%;
弃权 485,824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1%。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表决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
公司对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统计,中小投资者对本子议案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450,526,955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87%;
反对 241,9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36%;
弃权 485,824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77%。
(二)审议通过《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之“第三节”部分。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2,185,076,625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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