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试行规定》,本次发行债券的金额不超过预备用于交换的股票按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均价计算的市值的70%,且应当将预备用于交换的股票设定为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担保物。根据贵公司公告,恒逸集团抵押了1.1亿股折合市值16.75亿,70%即为11.72亿,即恒逸集团发行可交换债的规模不超过11.72亿,大概率是整数10亿,请问公司是否属实? 【答】
恒逸石化: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可交换债券详情敬请关注恒逸集团于深交所发布的后续公告谢谢!¶¶2021-04-09 16:50:50 §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