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信达: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二〇二三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厦门信达资讯
2024-05-05 15:3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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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5-06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24—46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二〇二三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二〇二三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二〇二三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刊载于2024年4月2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24年4月30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控股”)提交的《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追加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三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因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度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为提高决策效率,国贸控股提议将上述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请公司二〇二三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刊载于2024年5月6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

截至2024年4月30日,国贸控股持有公司269,867,236股,持股比例为39.27%。上述临时提案在股东大会召开10天前提出并送达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
董事会审核,国贸控股具有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临时提案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提案程序和内容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请公司二〇二三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二〇二三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不变。增加临时提案后,公司关于召开二〇二三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三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4年4月18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度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二〇二三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7日14:5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17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
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0日(周五)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5月10日(周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厦门市湖里区仙岳路4688号国贸中心A栋11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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