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3-07-31
证券代码:000698 证券简称:沈阳化工 公告编号:2013-036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临时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近期收到消费税退税款事宜公告如下:
根据《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执行部分石
脑油、燃料油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87号)及《国家税
务总局关于发布<用于生产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的石脑油、燃料油
退(免)消费税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税2012年第36号),经公司
全资子公司沈阳石蜡化工有限公司所在地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国
家税务局核准,同意退还公司在2013年2月份至4月份发生的购买
用于生产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的燃料油所缴纳的消费税
10,561,895.12元。公司已于近日收到上述款项。根据相关会计制度规
定,该笔消费税的退还将增加公司2013年度净利润10,561,895.12元。
公司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七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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