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23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二次会议的审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于 2024 年 11月 22 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部分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查,发表的审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调整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本次调整 2024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实际
情况做出,交易定价符合市场定价原则,交易条件公允,在交易的必要性、定价的公允性方面均符合关联交易的相关原则要求。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向关联方输送利益或者侵占公司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向公司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鉴于公司基本情况,公司股东中国化工基于扶持下属企业的目的,同意向公司提供借款。本次关联交易是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有利于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更好地保障和推动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发展,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故同意将本事项提交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杨向宏 吴粒 陶胜洋
二○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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