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5-18
股票代码:000695 股票简称:滨海能源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修订稿)
交易对方 通讯地址
天津泰达热电有限公司 天津开发区第七大街21号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一八年五月
公司声明(一)
本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交易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重组报告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全文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的查阅方式为: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存放地点:天津开发区第十一大街27号
电话:022-66202230
传真:022-66202232
联系人:郭锐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声明(二)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书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报告书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中所引用的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本次交易不属于行政许可事项,本次交易的生效和完成尚需取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部门对本次交易相关事项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确认或保证。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负责;因本次交易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交易时,除本报告书内容以及与本报告书同时披露的相关文件外,还应认真考虑本报告书披露的各项风险。投资者若对本报告书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本报告书交易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取得有关审批机关及股东大会的批准或核准。
交易对方声明
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交易对方泰达热电及其控股股东泰达控股已出具承诺函,保证其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提供的有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介机构声明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安信证券及其他中介机构四方君汇、立信、华夏金信保证披露文件的真实、准确、完整。如本次重组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且被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依法认定未能勤勉尽责的,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证券服务机构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重大事项提示
本部分所述的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中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要
(一)本次交易标的、交易方式与交易对方
本次交易标的为上市公司持有的泰达能源100%股权。
根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拟通过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交易的议案》,本次交易以《评估报告》评估值36,582.35万元作为挂牌底价通过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交易,预披露与正式披露期限均为20个工作日。挂牌期满后,公司于2018年4月9日收到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发来的《受让资格确认意见函》(编号:454-180409-QFUVB),征集到一个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即泰达热电,拟受让价格为人民币36,582.35万元。2018年4月13日,经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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