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6-03-03
关于对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公司部关注函【2016】第20号
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1日,你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成都华泽钴镍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陕西华泽镍钴金属有限公司与关联方
陕西星王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等
事项,你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我部对上述公告事后审核中发现以下问题,请你公司就以下问题
在3月8日之前进行说明回复我部并予以补充披露:
1、公告称,你公司控股子公司陕西华泽镍钴金属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陕西华泽”)与关联方陕西星王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星王控股”)设立合资公司前期以人民币1000万元为限,持股
比例为0.22%,仅就上述1000万元投资额为限承担损失。在未对项
目资产增资或收购前,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权益法核算,对你公司后续
财务以及经营影响有限。请说明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权益法核算的理由
和合理性,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公告称,陕西华泽新材料有限公司为项目公司,双方出资方
式及占股权的比例为:星王控股以现金人民币出资10亿元,占注册
资本的99.99%,陕西华泽以现金人民币出资1000万元,占注册资本
的0.22%。星王控股成立于2014年6月30日,主要从事项目的投资
2
和投资管理,目前暂无经营活动和财务数据。请你公司比照《主板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号-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公告格式》补充
披露星王控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净利润和最近一个会计
期末的净资产等财务数据。另外,请你公司补充披露合作的具体情况,
包括但不限于星王控股出资的资金来源、合作双方的权利义务、利润
分成等具体内容。
3、公告称,截至目前,星王控股未实际持有你公司股份,其实
际控制人合计实际持有你公司146,413,983股股份,为你公司的控股
股东。请你公司核查上述数据是否有误,如有误,请及时更正。
4、公告称,截止本报告披露日,你公司与星王控股之间的关联
交易为委托星王控股筹资建设印尼(中国)镍基新材料项目和青海镍
基镁基新材料综合回收利用项目,按照双方协议的约定,星王控股正
在进行前期准备工作,你公司子公司陕西华泽尚未出资。请披露上述
项目的相关进展情况。
我部对此表示关注。鉴于你公司董事会已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请你公司在股东大会召开两日前将上述内容补充披露。同时,
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规及《上
市规则》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管理部
3
2016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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