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4-04-25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盈利预测承诺实现情况
的
核查意见
(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大厦20楼)
签署日期:二零一四年四月
声明和承诺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独立财务顾问”或“国信证券”)担
任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泽钴镍”或“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依照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规定,对华泽钴镍进行持续督导。按照证券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
范,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态度,经过审慎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国
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盈利预
测承诺实现情况的核查意见》。
本独立财务顾问对华泽钴镍重大资产重组出具核查意见的依据是华泽钴镍
及交易相关方提供的资料,相关各方已向本独立财务顾问保证,其所提供的为出
具本独立财务顾问意见所依据的所有文件和材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对于对本核查意见的出具有所影响而又无法得到独立证据支持或需要法律、
审计等专业知识来识别的事实,本独立财务顾问依据有关政府部门、律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他有关单位出具的意见、说明及其他文件作出判断。
本核查意见不构成对华泽钴镍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根据本核查意见所做
出的投资决策而产生的相应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任何责任。本独立财务
顾问未委托或授权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核查意见中所列载的信息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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