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11-05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20-326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第十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第
十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局;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0 年 11 月 20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0 年 11 月 20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 年 11 月 2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 年 11 月 20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 年 11 月 16 日;
(七)出席对象:
1、截止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杨浦区杨树浦路 1058 号阳光控股大厦 18 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1、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关于选举夏大慰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3、审议《关于增选陈奕伦先生及姜佳立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3.1 选举陈奕伦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局非独立董事;
3.2 选举姜佳立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局非独立董事;
议案 3 将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
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可以将所持全部表决票集中投给一名候选人,也可以分散投给多名候选人,但不得超过其拥有全部表决权数的最高限额(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乘以候选董事或监事人数之积)。
上述提案 1 为特别议案,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
以上通过,上述提案 2 为普通议案,选举一名独立董事,故采用非累积投票制,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二)审议披露情况: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详见 2020 年 11 月 5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
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提案 备注
提案名称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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