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3-05-25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13-035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进行约定购回式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3年5月24日,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股
东福建康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田实业”)通知,康田实业于2013年5
月24日通过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融资(以下简称“本次融资”或“本次交易”),
用于本次融资的公司股份数为1,920万股(以下简称“标的股票”),占公司总股本
的1.885%,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进行 约定购回式交易的情况
参与交易的股东 参与交易的证券公司 证券数量(万股) 购回期限
康田实业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920 1年
二、本次融资前后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 本次交易前 占总股本 本次交易后 占总股本
股东名称 性质 持股数(股) 比例 持股数(股) 比例
康田实业 无限售流通股 164,714,369 16.174% 145,514,369 14.288%
阳光集团、东方信 无限售流通股 555,697,602 54.565% 536,497,602 52.680%
隆、康田实业合计
注: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集团”)系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公司25,072.54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62%;东方信隆系阳光集团之全资子公司,除去约定式购回业务的股
份数量(满12个月承诺回购),仍持公司14,025.7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77%;福建康田
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田实业”)系阳光集团之一致行动人,除去约定式购回业务的
股份数量(满12个月承诺回购),持有公司14,551.4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29%。
三、其他相关说明
(一)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
转让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等
1
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二)本次交易的康田实业系公司股东,公司于2013年3月29日披露提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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