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6-14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贵部向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以下简称“金鸿控股”或“公
司”)发出了《关于对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编号:公司
部年报问询函【2018】笫90号),对该问询函,就有关涉及会计师的相关问题回
复如下:
问题一:1.(2)请自查你公司相关债务是否存在逾期情况,并结合相关融
资协议、募集说明书等约定,说明是否存在提前到期条款、你公司对负债的长
短期分类是否恰当。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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