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0-05-21
股票简称:领先科技 股票代码:000669 公告编号:2010-012
吉林领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限售股份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10,581,27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44%。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0 年5 月24 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概述
1、股权分置改革对价方案概述:
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提供589.6 万股公司非流通股股份作为信托财产设
立信托计划,公司享有信托受益权,信托财产用于专项偿还公司历史遗留债务
----1996 年1 月经批准公司内部职工股2,948 万股转为的公司负债,截至2005
年12 月31 日,该笔债务本息合计52,803,265.48 元。该信托计划尽管对于公司
历史债务的解决程度受到公司股价及与债权人谈判情况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但为公司解决历史债务提供了一个有效的资金来源,提高了公司的经营能力。该
信托计划客观上作为对价方案的一部分,且该部分股份获得流通权亦有利于公司
债务问题的解决,因此该部分股份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可上市
流通。
同时,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再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
股东每10 股支付1.24 股,计支付285.076 万股股份给流通股股东,自股权分置
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可上市流通。
上述两项合计874.676 万股,由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按各自持股比例提
供,作为非流通股股东用于股权分置改革的对价安排。由于信托计划的受益人为
公司,因此流通股股东按其持股比例直接享受信托财产受益,折合股份为219.8
万股,另外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直接送出的股份为285.076 万股,两者合2
计504.876 万股,即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 股流通股相当于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
付的2.2 股股份。
2、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股东大会日期和届次:
2006 年5 月29 日,公司召开了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3、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
2006 年6 月16 日
二、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持有人做出各项承诺及承诺履行情况
序号 限售股份持有
人名称
承诺及追加承诺内容 承诺及追加承诺
的履行情况
天津市泰森科
技实业有限公
司
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12 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
者转让。在此承诺期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
原非流通股份,出售数量占领先科技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
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
十。
已履行
三、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10 年5 月24 日;
2、本次可上市流通股份的总数为10,581,270 股,占限售股份总数的38.89%
和公司股份总数的11.44%;
3、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序
号
限售股份持有人
名称
持有限售
股份数
(股)
本次可上市
股份数(股)
本次可上市
流通股数占
限售股份总
数比例
本次可上
市流通股
数占无限
售股份总
数的比例
本次可上
市流通股
数占公司
总股本的
比例
剩余有限售
条件流通股
股份数量
(股)
冻结的股份
数量
1
天津市泰森科技
实业有限公司
10,581,2
70
10,581,270 38.89%
16.21%
11.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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