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2-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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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0350)
关连交易 -
出售咸阳经纬之75%股权
於2012年1月11日,本公司、北京经纬及北京博宏订立股权转让协议,据此本公司同意以人民
币82,360,000元(约100,439,024港元)出售(而北京博宏同意购买)出售股权。
股权转让协议完成後,北京博宏持有咸阳经纬75%股权,本公司持有咸阳经纬24.33%股权,北
京经纬持有咸阳经纬0.67%股权,咸阳经纬将不再为本公司的附属公司。
由於适用百分比率低於5%,故股权转让协议根据上市规则第14章毋须遵守申报及公告之规
定。
北京博宏为恒天地产全资附属公司。中国恒天拥有恒天地产之28.57%,而宏大投资则拥有
22.86%。中国恒天为中纺机之控股公司,中纺机为本公司之控股股东(定义见上市规则)及发
起人(定义见上市规则),因此为本公司之关连人士。宏大投资由中纺机拥有90.62%,故此为
本公司之关连人士。因此北京博宏为本公司之关连人士,而股权转让协议构成本公司之关连交
易。由於适用百分比率(利润测试比率除外)超过0.1%但低过5%,而交易额超过1,000,000港
元,因此股权转让协议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A章项下有关申报及公告的规定,但可豁免独立股
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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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协议
股权转让协议之日期
2012年1月11日
股权转让协议之订约各方
(1)本公司;
(2)北京经纬,一间根据中国法律注册及成立之公司,为本公司之附属公司,主要从事进出口多
种商品及技术以及经营转口贸易和对销贸易;及
(3)北京博宏,一间根据中国法律注册及成立之公司,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和商用物业销售。
北京博宏为恒天地产全资附属公司。中国恒天拥有恒天地产之28.57%,而宏大投资拥有
22.86%。中国恒天为中纺机之控股公司,中纺机为本公司之控股股东(定义见上市规则)及发
起人(定义见上市规则),因此为本公司之关连人士。宏大投资由中纺机拥有90.62%,故此为
本公司之关连人士。因此,北京博宏根据上市规则为本公司之关连人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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