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00-01-2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武三正会股字(2000)0010号
武汉塑料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配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对贵公司前次截至1999年12月31日止募集的资金投入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等。我们的责任是对该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发表审核意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实际情况进行了审慎调查,实施了包括抽查原始书面资料及实地观察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所发表的意见是根据审核过程中所取得的材料作出的职业判断,并对本专项报告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和资金到位时间
1998年3月27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上字(1998)32号文批准,贵公司以1996年末总股本5,009.33万股为基数,按每10股配3股,扣除法人股放弃配股部分582.405万股,实际配股920.394万股,每股配售价9元,配股共募集资金8,283.54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实际募集资金8,070万元,于1998年5月28日全部到位,并经原武汉会计师事务所武会股字(98)045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贵公司1998年4月16日公布《配股说明书》承诺将募集资金投资以下项目:
1、引进汽车塑料前保险杠和制造设备技改项目
根据武汉市经委武经(1996)87号批复,该项目总投资4,459万元。公司配股说明书原计划投资4,459万元,实际1998年投资4650万元,比计划增加191万元,增加部分通过银行贷款解决。该项目于1999年6月30日已验收合格,并投入运行,1999年实现利润394.57万元。
2、汽车座椅塑料配套件技改项目
根据武汉市经委武经 (1997)185号批复,该项目总投资1,800万元。公司配股说明书原计划投资1,800万元,实际1998年投资1,650万元,1999年投资150万元,该项目于1999年5月全部完工,1999年度实现利润90.61万元。
3、汽车塑料件高科技工业园(二期)技改项目
根据武汉市经委武经 (1996)315号批复,该项目总投资3,773万元。公司配股说明书原计划用配股募集资金余额投入该项目,实际募集资金余额为1,811万元,1998年已全部投入该项目,不足部分通过银行贷款解决。1998年项目完成总投资3,030万元,比原计划节约投资743万元。该项目于1998年11月全部完工。1999年度实现利润189.30万元。
三、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结论
经审核,我们认为贵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与相关董事会说明及有关信息披露文件相符。
本专项报告仅供发行人为本次配股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武汉三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 肖桂珠
中国注册会计师 叶玉华
中国.武汉 2000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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