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1999-11-26
武汉塑料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武汉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以协议方式将其持有的武汉塑料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家股4297.5313万股转让给武汉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此次转让后,武汉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持有本公司法人股4297.5313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3.2%,成为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此次股权转让后,本公司的总股本未发生变化,但前十名股东与变动前相比发生了变化:
本公司的股本结构:
1、尚未流通股份 股份数(万股) 占总股本的比例(%)
法人股 9095.5701 70.28
尚未流通股份合计 9095.5701 70.28
2、上市流通股份
社会公众股 3847.2144 29.72
流通股份合计 3847.2144 29.72
3、总计 12942.7845 100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1.武汉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4297.5313 33.20
2.武汉国兴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1231.0190 9.51
3.武汉市工业合作联社 1227.7700 9.49
4.中国平安保险公司 1120.3303 8.66
5.中国工商银行武汉信托投资公司 336.0991 2.60
6.长江经济联合发展公司武汉分公司280.0825 2.16
7.深圳江海重型机械工程有限公司 224.0660 1.73
8.湖北省投资公司 140.0112 1.08
9.武汉汉企经济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67.2198 0.52
10.人保武汉分公司资金运用部 67.2198 0.50
二、在此次公告日之前六个月内,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曾买卖“武汉塑料”流通股的股票。
根据《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特此公告。
三、备查文件:
1、财政部(财管字[1999]110号)“关于转让武汉塑料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家股股权有关问题的批复”
2、湖北省国有资产管理局(鄂国资企发[1999]11号)“关于武汉塑料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股权转让的审核意见的报告”
3、中国证监会武汉证券监管办公室(武证办[1999]10号)“关于同意武汉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受让武汉塑料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批复”
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函[1999]220号)“关于同意豁免武汉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要约收购‘武汉塑料’股票义务的函”
武汉塑料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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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关于协议转让
武汉塑料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家股股权的公告
武汉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下称公司)持有武汉塑料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武汉塑料)4297.5313万股国家股,占武汉塑料总股本的33.20%。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函[1999]220号)文,财政部(财管字[1999]110号)文,武汉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武国资企[1999]3号)文和武汉市证券管理办公室(武证办[1999]10号)文批准,公司以协议方式将其中4297.5313万股(占武汉塑料总股本的33.20%)全部转给武汉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转让总价款为8809.94万元人民币。
本次转让后,公司不再持有武汉塑料的股份。
公司及其关联企业自本公告公布前六个月内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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