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30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 年度工作报告
2023 年,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遵守诚信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行监督职责,通过召开监事会会议、列席董事会、出席股东大会等会议,了解和掌握公司的经营情况,对有关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公司重大经营活动、财务情况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发展发挥积极作用。现将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2023 年,公司召开 10 次监事会议,监事会成员从切实维护
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出发,认真讨论每项议案,确保审议事项的合法合规性。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 年 3 月 15 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应到会监事 5 人,实到会监事 5 人,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2022 年度工作报告;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 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 2022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二)2023 年 3 月 24 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应到会监事 5 人,实到会监事 5 人,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签署《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林业集团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三)2023 年 4 月 7 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应到会监事 5 人,实到会监事 5 人,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三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四)2023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应到会监事 5 人,实到会监事 5 人,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五)2023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应到会监事 5 人,实到会监事 5 人,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六)2023 年 9 月 21 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应到会监事 5 人,实到会监事 5 人,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非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七)2023 年 10 月 10 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应到会监事 5 人,实到会监事 5 人,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八)2023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应到会监事 5 人,实到会监事 5 人,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九)2023 年 11 月 20 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应到会监事 5 人,实到会监事 5 人,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
(十)2023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应到会监事 4 人,实到会监事 4 人,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暂缓生物质能循环利用项目建设的议案。
二、公司监事会对下列事项发表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一年来,公司运作能严格遵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以
及国家有关上市公司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内部控制制度比较完善,未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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