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对公司宣布终止期权激励并回购“已授”限制性股票的事议论纷纷。觉得公司核心人员
长春高新股友
2024-07-20 14:19:13
来自广东
  • 7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问】大家对公司宣布终止期权激励并回购“已授”限制性股票的事议论纷纷。觉得公司核心人员已认定股票当前价位已成定局,不可能再回到授予价107.05元以上了。对此,我到另有看法:一,当前公司股价下跌已触及股权激励“回购”的约定,回购符合规定。二,既然二级市场能买到比授予价更低的股票,而且还没有锁定期,被授予者当然要求回购。三,公司依法及时采取回购措施,让看好公司的员工能用这笔回购资金到二级市场再买回公司股票 【答】长春高新: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全部为在公司控股子公司金赛药业任职的核心管理、技术和业务骨干。鉴于公司股票价格较制定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时发生较大波动,综合考虑市场环境、股票价格等因素,公司继续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效果。为保护公司、员工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从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和保护子公司核心团队积极性考虑,结合激励对象意愿和公司实际情况,经审慎研究,公司拟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未来,公司将持续建立完善多层次的薪酬绩效及中长期激励机制,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2024-07-24 18:45:50 §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