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3-07-11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核查意见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核查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证券”)作为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仁和药业”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针对仁和药业本次限售股份解
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情况出具如下核查意见:
一、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154号”《关于核准仁和药
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北京资产管理分公司6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新股45,300,000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于2012年7月
1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限售期为12个月,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13年7月12
日。
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总股本增至990,672,061股。自2012年7月12
日非公开发行股份上市之日至本公告日,公司股份未发生增减变动。
二、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13年7月12日。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45,300,000股,占总股本比例4.5727%。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投资者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嘉实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北京资产管理分公司6家特定投
资者。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核查意见
4、各限售股份持有人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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