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请问:1、高投电子集团是否已通过工商变更取得华鲲振宇实质控制权,或确定即将取得实质控制权? 2、按最新股权结构,是否可视为
高新发展已经通过高投电子间接控制华鲲振宇?3、高投电子集团支付的标的收购款来源是否与高新发展有关,高新发展收购终止是否仅意味着直接融资变为间接融资? 4、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2年不减持股份约束力如何,是否代表高新发展继续布局算力等新质生产力并直接控制华鲲振宇的决心? 【答】高新发展:您好,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高投电子集团已完成收购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华鲲振宇22%股权及四川
申万宏源长虹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华鲲振宇3%股权事项的全部对价支付。该次收购完成后,高投电子集团合计持有华鲲振宇55%股权,成为其控股股东。公司和高投电子集团同属控股股东高投集团下属控股子公司,因此高投电子集团持有的华鲲振宇股权与本公司没有直接的股权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出具的《关于无减持计划的承诺函》中载明:“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对本公司具有法律约束力,若因本公司违反本承诺函的承诺内容而导致上市公司受到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公司将结合战略规划、行业发展趋势、公司经营情况等因素,坚定向先进科技产业转型升级。谢谢!¶¶2024-04-22 17:45: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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