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04-27
目 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1—2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3—15页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现根据贵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16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 2015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67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
主承销商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股票298,719,771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7.03元,共计募集资金2,099,999,990.13元,
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39,899,999.82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060,099,990.31元,已由主承销
商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3月20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
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598,719.77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057,501,270.54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5〕7-25号)。
2.2015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365 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
由主承销商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上面向拥有合格A 股证券账户的社会公众投资者
公开发行和网下面向拥有合格A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
众公开发行总额为1,300,000,000.00元的公司债券,扣除承销佣金及保荐佣金发行费用人
民币19,500,0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1,280,500,000.00元,已由主承销商西南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于2015年4月3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5〕7-34号)。
3.2015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新华联不动产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符合
深交所转让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15〕248 号)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西南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不超过200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业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投资者以非公开方式发行总额为3,000,000,000.00元的公司债
券,扣除承销佣金及保荐佣金发行费用人民币 22,500,0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
2,977,500,000.00元,已由主承销商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7月3日汇入本公司
募集资金监管账户。
4.2016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 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证监会
《关于核准新华联不动产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410号)核准,由公司承销商西南证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1,000,000,000.00元的公司债券,扣除承销佣金发行费用人民币 15,000,0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985,000,000.00元,已由主承销商西南证券于 2016年6月1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7-62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2015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894,815,973.76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
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4,369,086.93元。2016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164,661,054.68元;2016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584,727.64
元。截至 2016 年末,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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