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董事长,董秘,你们好!大东海公司于4月18号发布异动公告:1月26日披露的业绩预告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即公司仍然是盈利的,并解释是因为疫情原因导致审计师事务所无法按期完成相关工作公司。4月25日晚公司却发布公告,业绩由盈转损。请问,这些算不算破坏营商环境?破坏营商环境可是比较严重的行为。 【答】*ST东海A:您好!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感谢您的关注!¶¶2022-05-25 09: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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