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6-07-14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证券代码:000611 证券简称:*ST天首 公告编码:临2016-43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16年7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网站上刊登了《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公告》(公告编号为[临2016-42]),因工作人员疏忽,公告内容第一项本期业绩预计情况中第2条预计的业绩表中上年同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数错误,具体内容见下表:原内容:
2、预计的业绩:亏损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比上年同期减亏约:12.56%至40.1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亏损:-2172,93万元
净利润 亏损:-1900万元至-1300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 亏损:-0.0590元/股至-0.0404元/股 亏损:-0.0675元/股
更正为:
2、预计的业绩:亏损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比上年同期减亏约:12.56%至40.1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亏损:-2172.93万元
净利润 亏损:-1900万元至-1300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 亏损:-0.0590元/股至-0.0404元/股 亏损:-0.0675元/股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公告其他内容不变。公司董事会在此向广大投资者致歉。
特此公告。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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