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3-23
证券代码:000611 证券简称:*ST 天首 公告编号:2022-29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定于2022年4月7日(星期四)14:30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的具体内容详尽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4月7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4月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4月7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互联网投票相结合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2年3月31日(星期四)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本公司无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于股权登记日2022年3月31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表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公司不存在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的相关事项的情形。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6号朝阳MEN1101)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的提案名称和提案编码:
提案 备注
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关于修改<章程>的议案》 √
2.00 《关于制定、修订、完善内控制度体系的议案》 √
2.01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
2.02 《董事会议事规则》 √
2.03 《监事会议事规则》 √
2.04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
2.05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
2.06 《独立董事制度》 √
2.07 《分红管理制度》 √
3.00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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