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6-30
顺利办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2018年第十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顺利办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立场,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8年第十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提名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2、经审阅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履历资料,上述人员不存在《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上述相关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同意彭聪先生、黄海勇先生、赵侠先生、连杰先生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意王爱俭女士、张萱女士、关旭星先生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关于董(监)事津贴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八届董(监)事、独立董事津贴方案,依据上市公司津贴水平并综合考虑公司规模、实际工作情况而做出的,有利于调动董(监)事、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性;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第八届董(监)事、独立董事津贴方案,并提交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独立董事:王爱俭、俞丽辉、韩传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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