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明胶: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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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4-0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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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9-04-03

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一、公司内部控制综述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





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完善的治理结构并规范运作。公司股东





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分别按其职责行使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董事会建立





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展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四个专业委员





会,提高董事会运作效率。





目前,公司内部控制的组织架构为:





1、公司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能够确保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享有平等地位,确保所有股东能够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





2、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和监督负责,





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的政策和方案,监督内部控制的执行;董事会秘书负责处理





董事会日常事务。





3、公司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对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管人员的行为





及各子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监督及检查,向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4、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





员会四个专业委员会。战略委员会主要职责是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投





资融资方案、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及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





研究并提出建议;审计委员会主要职责是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监督公





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和实施、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审核公司





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审查公司制度,对重大关联交易进行审计,并配合监事会





的监事审计活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职责是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





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薪酬计





划或方案、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发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





评、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提名委员会主要主要职责是根据公司经2





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规模和构成提出建议、研究董事、





经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和经理人选、对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5、公司管理层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制订和有效执行负责,通过指挥、协调、





管理、监督各职能部门、事业部、子公司经营管理职权,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运





转。各事业部、子公司和职能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各项决





策,完成生产经营任务,管理公司日常事务。





公司内部组织架构图如下:3





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





董事会





董事长





总裁





执行总裁 副总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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