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03-29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本人作为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内部治理规范的要求,严格保持自身的独立性,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和决策活动,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家作用和监督职能,对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以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起到了比较积极的作用,较好地行使了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权力。现将2016年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6年,本人参加了公司召开的各次董事会和专门委员会会议。在
会前,主动了解会议审议事项的相关情况,并与相关人员进行充分沟通,查询有关文件资料,为参与决策做充分的准备。对于公司发生的重大决策事项,从是否有利于完善公司治理、是否有利于公司未来持续健康发展的角度进行客观判断,关注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会上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积极发表意见,发挥专家作用,促进董事会的科学决策。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2016年3月履职以来,本人在充分了解公司内部治理和生产经营情
况的基础上,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对公司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2016年度发表意见11件次,未对董事会审议的事项提出异议。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1.对公司2015年度和2016年半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与对外担保情
况发表独立意见;
2.对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情况发表独立意见;
3.对2015年度和2016年半年度公司与河北建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持续关联交易情况发表独立意见;
4.对公司201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投资乐亭菩提岛海上风电
项目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5.对公司向参股核电项目公司提供委托贷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6.对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发表独立意见;
7.对公司延长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
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8.对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三、现场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会议等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地主动到公司了解生产经营情况、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等,与公司其他董事、管理层深入沟通、交换意见。
在公司定期报告编制和披露过程中,本人及时了解、掌握各期定期报告的工作安排,积极跟进年报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主动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审计计划,督促年审会计师按时完成年度审计工作,就初步审计结果与年审会计师交换意见,及时与公司管理层沟通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确保审计报告全面反映公司真实情况。
在新的一年里,我将继续秉持诚信与勤勉的工作态度,不断加强学习,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联系沟通,为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风险防范能力,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在我们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的大力配合和支持表示感谢。
独立董事:曾鸣
2017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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