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03-04-12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授权董事会办理配股有关事宜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本次配股的顺利进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和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全权办理与本次配股有关的事宜,具体包括:
1、按照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配股方案,根据具体情况决定配股时间、配股价格、配股数
量、配股对象、具体申购办法、配股交款起止日期等具体事项;
2、根据本次配股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的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及办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3、签署本次配股事宜所涉及的合同、协议及其他有关法律文件;
4、在本次配股完成后,申请将本次配售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5、根据项目的审批情况对募集资金项目及资金作个别适当调整;
6、办理与本次配股有关的其他一切事宜。
本次配股议案尚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三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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