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08-26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的募集资金半年度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943号文《关于核准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于
2011年7月15日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6,800,000股,每
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75.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1,260,000,000.0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28,500,00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到账金额为1,231,500,000.00元,该募集资金已
于2011年7月15日汇入本公司账户,扣除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
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4,000,549.73元,本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1,227,499,450.27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利安达会计
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验证,并出具利安达验字[2011]第1065号验
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122,749.95
减:募投项目资金累计投入 109,076.70
项目 金额
减:结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8,730.29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期末余额 4,942.96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
建立专户存储,并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
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同时,本公司和保荐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光大银
行合肥庐江路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亳州古井支行及徽商
银行亳州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由本公司在上述银
行开设专户存储募集资金。
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型 存放余额
中国农业银行亳州古井支行 671501040099991 专用账户 29.89
中国光大银行合肥庐江路支行 76650188000075919 专用账户 377.31
中国农业银行亳州古井支行 671501040099991 定期存款 2,650.00
中国光大银行合肥庐江路支行 76650188000075919 定期存款 3,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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