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2-11-06
证券代码:000595 证券简称:*ST 西轴 公告编号:2012-058
西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夏监
管局《关于对上市公司的股东、关联方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履行情况
进行检查并要求专项披露的通知》(宁证监发【2012】228 号)要求,
对公司股东、关联方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履行情况进行清理和检查。
经认真自查,公司股东、关联方以及公司历年各项承诺均得到
严格履行。截止目前,所有承诺履行情况良好,未出现超过承诺完
成期限尚未履行完毕的事项。
现将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披露如下:
2012 年 6 月 30 日,公司控股股东宁夏宝塔石化集团有限公司
就其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避免与本公司产生同业竞争之相关事宜
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如下:
1、截至本承诺函签署日,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或
组织不存在与西北轴承及其控股子公司和分支机构相竞争的业务;
2、在本公司作为西北轴承控股股东期间,本公司及本公司控
制的其他公司或组织将不在中国境内外以任何形式从事与西北轴
承及其控股子公司和分支机构现有业务构成直接竞争的业务,包括
在中国境内外投资、收购、兼并与西北轴承及其控股子公司和分支
机构现有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公司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3、在本公司作为西北轴承控股股东期间,若西北轴承今后从
事新的业务领域,则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或组织将不在
中国境内外以控股或以参股但拥有实质控制权的方式从事与西北
轴承新业务构成直接竞争的业务活动,包括在中国境内外投资、收
购、兼并与西北轴承及其控股子公司和分支机构今后从事新业务构
成或可能构成的公司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4、在本公司作为西北轴承控股股东期间,若西北轴承认为本
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或组织出现与西北轴承构成直接竞
争的经营业务情况时,本公司同意终止该业务,如西北轴承认为该
业务有利于其发展,其有权采取优先收购或委托经营的方式将相竞
争的业务集中到西北轴承经营。
5、本公司承诺不以西北轴承控股股东的地位谋求不正当利益,
进而损害西北轴承其他股东的利益。如因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的其
他公司或组织违反上述声明与承诺而导致西北轴承的权益受到损
害的,本公司同意向西北轴承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截至目前,承诺人信守承诺,未发生以上承诺事项所述同业竞
争情况,此项承诺正在履行中。
特此公告。
西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十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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