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1998-04-28
重庆中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公告
重庆中药股份有限公司全部国家股转让事宜已经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批准,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重庆市国有资产管理局于1998年1月8日与重庆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重庆中药股份有限公司国家股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本公司国家股4337.93万股全部转让给重庆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被转让的国家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68.44%。
二、根据转让协议,并经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国资企发(1998)1号 文批准,此次转让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365元,转让股份为4337.93万股,占重庆中药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的68.44%,股权性质为法人股。
三、此次转让后,重庆中药股份有限公司的总股本未发生变化,但股权结构和前十名股东与转让前发生变化如下:
(一)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表
股份类别 转让前股份 占总股本 转让后股份 占总股本
(万股) 比例(%) (万股) 比例(%)
1.尚未流通股份
(1)国家股 4337.93 68.44
(2)法人股 4337.93 68.44
2.已流通股份
A股 2000 31.56 2000 31.56
3.股份总数 6337.93 100 6337.93 100
(二)转让后前十名股东:
股东名称 持有股份(万股) 占总股份比例(%)
1.重庆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4337.93 68.44
2.吴思国 25.26 0.398
3.重庆华阳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2.60 0.357
4.吴婵玲 21.00 0.331
5.陈汉清 20.50 0.323
6.何香林 19.34 0.305
7.重庆嘉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19.11 0.301
8.久茂浦东 17.00 0.268
9.苏林 16.09 0.254
10.周林 15.00 0.237
四、本次国有股权转让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持股数量无变动。
五、备查文件
1.重庆中药股份有限公司国家股股权转让协议;
2.关于重庆中药股份有限公司国家股股权转让问题的批复[国家国 有资产管理局国资企发(1998)1号]。
特此公告。
重庆中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998年4月28日
关于出让重庆中药股份有限公司全部国家股股权的公告
我局持有重庆中药股份有限公司4337.93万股国家股(占该上市公司总股本的68.44%),经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国资企发[1998]1号文件批 准,我局将上述国家股按每股2.365元的价格全部转让给重庆太极实业 股份有限公司。转让后,我局不再持有重庆中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我局系政府行政管理机关,没有直接举办企业。目前和此前6个月 内,我局及我局高级管理人员未持有重庆中药股份有限公司流通股份。我局未签署过限制重庆中药股份有限公司国有家股转让的合同、协议或其他文件,也无限制重庆中药股份有限公司国家股转让的判决或裁决等情况。本次出让的国家股无质押和法律争议问题。
特此公告!
重庆市国有资产管理局
1998年4月28日
重庆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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