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5-12-28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与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
之
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
声明和承诺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接受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源通信”、“上市公司”)的委托,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就重组预案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本独立财务顾问意见是依据《公司法》、《证券法》、《重组办法》、《重组规定》、《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文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按照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本着诚实信用和勤勉尽责的原则,通过尽职调查和对重组预案等文件的审慎核查后出具的,以供证监会、深交所审核及有关各方参考。
广发证券声明和承诺如下:
1、本独立财务顾问与上市公司及交易各方无其他利益关系,就本次交易所发表的有关意见是完全独立进行的。
2、本独立财务顾问意见所依据的资料由本次交易所涉及的交易各方提供,交易各方均已出具承诺,保证其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风险责任。
3、本独立财务顾问已按照规定履行尽职调查义务,有充分理由确信所发表的专业意见与上市公司和交易对方披露的文件内容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4、本独立财务顾问已对上市公司和交易对方披露的本次交易预案的文件进行充分核查,确信披露文件的内容与格式符合要求。
5、本独立财务顾问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委托财务顾问出具意见的重组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和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本独立财务顾问有关本次交易预案的核查意见已经提交本独立财务顾问内核机构审查,内核机构同意出具本核查意见。
7、本独立财务顾问在与上市公司接触后至担任独立财务顾问期间,已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严格执行风险控制和内部隔离制度,不存在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和证券欺诈问题。
8、本独立财务顾问未委托和授权任何其它机构和个人提供未在本独立财务顾问意见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9、本独立财务顾问同意将本核查意见作为本次交易所必备的法定文件,随其他重组文件报送相关监管机构并上网公告。
10、本独立财务顾问特别提请汇源通信的全体股东和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汇源通信董事会发布的《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与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全文及相关公告。
11、本独立财务顾问特别提请汇源通信的全体股东和广大投资者注意本核查意见旨在对本次交易预案做出独立、客观、公正的评价,以供有关各方参考,但不构成对汇源通信的任何投资建议,对投资者依据本核查意见所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可能产生的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任何责任。
目录
声明和承诺......2
目 录......4
释 义......5
第一节 对重组预案的核查意见......9
一、关于重组预案是否符合《重组办法》、《重组规定》及《准则第26号》的要求之核查意见..............................................................................................................................................9
二、关于交易对方出具书面承诺和声明之核查意见......9
三、关于附条件生效的重组协议之核查意见......9
四、关于上市公司董事会决议记录之核查意见......11
五、关于本次交易是否符合《重组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和《重组规定》第四条要求之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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