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源通信: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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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6 18:4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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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8-27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Sichuan Huiyuan Optical Communications Co.,Ltd.

监事会议事规则

(本议事规则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〇二四年八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监事
第三章 监事会职权
第四章 监事会的议事程序
第五章 监事会决议及会议记录
第六章 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规范公司监事会的议事程序和行为,保障监事会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确保监事会公平、公正、高效运作和有效履行监督职能,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会
赋予的职权范围内行使监督权。

第三条 监事会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保障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公司职工的合法权
益不受侵犯。

第四条 监事会不干涉、不参与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第二章 监 事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监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 5 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 2 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总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3 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 3 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六)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违反本条规定选举、委派监事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监事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情形的,公司解除其职务。

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六条 监事应履行以下义务: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

(二)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三)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四)执行监事会决议,维护公司股东、公司职工权益和公司利益;

(五)保证公司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六)保守公司机密,除依照法律规定或经股东会同意外,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监事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公司监事每届任期三年,连选可以连任。

第八条 监事可以在任期届满前提出辞职。监事辞职应当向监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辞职的,应先提请职工代表大会批准。

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第九条 监事连续两次不能亲自出席监事会会议,也不委托其他监事出席会议的,视
为不能履行职责,股东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应当予以撤换。

第十条 任职尚未结束的监事,对因其擅自离职使公司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
任。

第十一条 监事提出辞职或者任期届满,其对公司和股东负有的义务在其辞职报告尚
未生效或者生效后的合理期间内,以及任期结束后的合理期间内并不当然解除,其对公司商业秘密保密的义务在其任职结束后仍然有效,直至该秘密成为公开信息。其他义务的持续期间应当根据公平的原则决定,视事件发生与离任之间时间的长短,以及该监事与公司的关系在何种情况和条件下结束而定。

第三章 监事会职权

第十二条 公司设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 1 名,由公司职工通
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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