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中社1月3日电新大洲A(000571)发布关于张天宇纠纷案进展的公告。公告指出,公司于2025年1月3日收到了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确认公司对尚衡冠通未能清偿的债务承担50%的赔偿责任。二审案件受理费为13万元,由公司承担。
在此案未结束执行前,公司将每期按判决计提1826万元本金(年利率24%) 50%的利息。2023年6月24日,公司第一大股东大连和升控股集团与公司签订了兜底协议,支持公司解决张天宇诉讼案的影响,并于2023年6月25日向全资子公司转入资金2122万元,用于弥补可能的损失。未来如公司实际履行赔偿责任,差额部分将进行调整。
2024年前三季度,新大洲A实现收入5.72亿元,归母净利润-780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