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大洲A: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月)
新大洲A资讯
2025-01-03 18:2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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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1-04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 股东会的召开

第六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董事会
第六章 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监事会

第一节 监事

第二节 监事会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九章 劳动人事及收入分配管理
第十章 通知与公告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十一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
第十三章 附则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系依照《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和其它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经海南省股份制试点领导小组办公室“琼股办[1992]22 号
文”批准,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在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914600002012894880。后按照有关规定,对照《公司法》进行了规范,并办理了重新登记手续。

第三条 公司于一九九三年十一月二十三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000 万股,于一九九四年五月二十五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为:SUNDIRO HOLDING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海南省海口市桂林洋经济开发区(邮政编码:571127)。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83,912.90 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担任。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
东、董事、监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和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使企业稳步而迅速地发展,使全体股东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为社会的繁荣和人类的进步事业而尽企业责任。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煤炭洗选;煤炭及制品销售;矿物洗选加工;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许可项目:煤炭开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公司可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发行优先股。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公司公开发行优先股的,公司确定:(1)采取固定股息率;(2)在有可分配税后利润的情况下必须向优先股股东分配股息;(3)未向优先股股东足额派发股息的差额部分应当累积到下一会计年度;(4)优先股股东按照约定的股息率分配股息后,不再同普通股股东一起参加剩余利润分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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