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1-02
证券代码:000571 证券简称:新大洲 A 公告编号:临 2025-001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4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
会 2024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
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参加
董事 9 人,实际参加董事 9 人。会议由韩东丰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与会董事以 9 票同意,无反对票和弃权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内蒙古牙克石五九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实施智能化项目的议案》。(有关详细内容请见本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子公司内蒙古牙克石五九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实施智能化项目的公告》)。
本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关联董事韩东丰先生、袁伟先生回避表决,其他与会董事以 7 票同意,无反对票和弃权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大连和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支持公司解决上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关联交易的议案》。(有关详细内容请见本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大连和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支持公司解决上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关联交易的公告》)。
上述事项已经本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召开的独立董事 2024 年第四次专门
会议审议通过,三名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关联关系说明:大连和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本公司董事长韩东丰先生同时担任大连和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董事袁伟先生同时担任大连和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大连和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法人情形,因此上述交易构成了本公司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韩东丰先生、袁伟先生回避表决。
(三)与会董事以 9 票同意,无反对票和弃权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有关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事项见本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三、备查文件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4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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