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德股份:关于变更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部分议案暨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海德股份资讯
2024-04-26 19:4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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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7


证券代码:000567 证券简称:海德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7号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部分议案暨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 2024 年 5 月 15 日
召开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 2023 年年
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24-020 号)。2024 年 4 月 25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永
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泰集团”)《关于提议变更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的函》的临时提案,提议:

1、着眼公司长远发展,提议将公司营业期限由“自 1987 年 3 月 2 日至 2027 年 12 月 30 日”
变更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并修订《公司章程》中与公司经营期限对应的条款;2、公
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披露了《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该议案将于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考虑到本次提议变更公司营业期限需要修订《公司章程》中对应的条款,提议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变更为《关于变更公司营业期限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提交 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上述临时提案出具日,永泰集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 65.80%,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永泰集团具备提出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资格,且该临时提案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提案程序和内容等均符合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临时提案事项,同意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变更为《关于变更公司营业期限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营业期限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除上述调整外,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其他事项不变。现对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3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
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5 日(星期三)下午 2:5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5 月 15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15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5 月 15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3: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 年 5 月 10 日(星期五)

(七)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 22 号国兴大厦三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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