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12-09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人作为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供销大集”或“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本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购买海航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日月广场部分房产的议案及关于聘任副总裁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一、关于购买海航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日月广场部分房产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公司就此事项事前征求独立董事认可,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同意将《关于购买海航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日月广场部分房产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购买海航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日月广场部分房产的议案》,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在本次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会议程序合法、有效。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信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海航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海口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定价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关于聘任副总裁的独立意见
根据陈鸿彬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工作情况等,其具备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符合公司高管的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不得任职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其任职资格和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聘任陈鸿彬为公司副总裁(技术总监)。
[此页无正文,为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白永秀 田高良 郭亚军
2017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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