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3-22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本人作为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
董事,报告期内严格遵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
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
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要求,谨遵诚
信、忠实、勤勉的原则,恪守独立董事履职规范,谨慎、独立、客观
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利及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
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就2018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议出席情况
2018年度,公司共召开7次董事会,本人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要
求出席董事会会议6次,因个人原因,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1次。具
体参会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1: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本报告期应参加 以通讯 是否连续 出席股东
董事会次数 现场出席次数 方式参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两次未亲自 大会次数
加次数 参加会议
7 1 5 1 0 否 0
本人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历次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内容和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之规定。在每次会议召开前,本人均能在规定时间提前收悉并充分了解会议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审议议题的讨论,就本人所获悉的本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充分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并依法依规就相应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报告期内,本人对历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票或弃权票。
二、发表的独立意见情况
2018年,本人严格遵照各项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坚决恪守独立董事职业道德,切实履行好独立董事应尽的各项权利及义务,对公司治理、关联交易、资金占用、股份回购、重大资产重组等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独立、客观的审议,并就相应内容发表了14项独立意见,为公司董事会作出更加符合公司发展、更加科学合理的战略决策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详见下表:
发表时间 独立意见
2018年3月5日 1、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对外投资额度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2018年4月10日 3、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4、对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独立意见
5、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董事意见
6、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
年度审计机构(含内部控制审计)的独立意见
7、关于自有闲置资金调整证券投资范围的独立董事意见
2018年8月16日 8、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
2018年10月25日9、关于调增2018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独立意见
2018年10月31日10、关于回购公司股份以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独立意见
2018年10月31日11、关于公司吸收合并云南白药控股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相关事
项的独立意见
2018年12月11日12、关于公司吸收合并云南白药控股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相关事
项的独立意见
2018年12月11日13、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
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独立意见
2018年12月11日14、关于《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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