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3-10-26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3
年10月25日以传真方式召开,会议拟讨论《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已向本人提交了上述议案的相关资料,作为
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
审查,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如下意见:
一、事前认可:
1、 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拓宽投资渠道,改善投资结构,增加
投资收益,符合公司长远利益,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 请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人员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执行相关的审批程序。
3、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各方均以现金出资,并以出资比例平等享有投资标的股
权,本次关联交易行为不违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
定,关联交易公平、合理,定价公允,程序合法。
独立董事签名:
许萍 黄克安 李锦华 童建炫
2013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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