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1-25
证券代码:000523 证券简称:广州浪奇 公告编号:2019-006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92,084,0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67%。
2、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19年1月29日。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3108号)核准,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广州国资发展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国发”)、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1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浪奇第1期员工持股计划”)2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不超过76,736,715股。
上述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手续并于2016年1月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有关情况详见2016年1月2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公司股本变动情况
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446,024,023股增加至522,760,738股。
2、2015年6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设定的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满足条件的47位激励对象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04.3968万份,行权期自2015年8月3
日起至2016年7月25日止。自非公开发行股份完成后,激励对象进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增加股本183,533股。公司总股本由522,760,738股增加至522,944,271股。
3、2018年6月28日,公司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以股本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不送股。公司总股本由522,944,271股增加至627,533,125股。其中,广州国发及浪奇第1期资管计划持股数量由76,736,715股,增加至92,084,058股。
二、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19年1月29日;
2、本次可上市流通股份的总数为92,084,0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67%。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股东为广州国发及浪奇第1期资管计划,共2名特定投资者,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本次解除限售 本次解除限
持有限售
序 限售股份持有 本次解除限售 股份占公司无 售股份占公
股份数量
号 人名称 股份数量(股)限售条件股份 司总股本的
(股)
的比例(%) 比例(%)
广州国资发展
1 89,256,197 89,256,197 16.69 14.22
控股有限公司
广州市浪奇实
业股份有限公
2 2,827,861 2,827,861 0.53 0.45
司-第1期员
工持股计划
合计: 92,084,058 92,084,058 17.22 14.67
三、本次解除限售后公司的股本结构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
本次变动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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